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做副业吗,副业规定?

首先,我们直奔主题,看看相关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很抱歉,我无法为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最新修订本)》。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时,必须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且不得接受兼职报酬。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从事或参与盈利性活动,并在企业或其他盈利性组织中担任职务。

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我们可以找到关于这项法规的解释。

公务员的职责是很重要的,他们需要专心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谋取私利。针对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参与任何营利性活动,也不能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此外,根据相关法规第四十二条规定,若公务员需要在机关外兼职,也必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而且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即便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也是绝对禁止的。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做副业吗,副业规定?

可以看出,规范公务员“赚外快”更多是从铲除腐败、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公平公正等视角出发,这种规范很有现实意义。特别是那些手握审批权的公务员,如果不禁止从事与职业相关的有偿性兼职,就难以破除群众的合理性怀疑,也难消除隐形代理现象。因为,这类公务员“赚外快”往往与本职工作联系紧密,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滋生腐败的温床。而且,由内部工作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评审、论证、鉴定等行为也有失公正。

公务员法定收入之外的收入受到严格规范,但并不意味着绝对禁止公务员“赚外快”,而是要求他们必须有法律依据。在依法治国的现实情况下,除了要依法打击和叫停公务员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外快”行为,还要坚决反对不考虑法律精神,在这方面采取“一刀切”做法的行为,防止出现矫枉过正的违法现象。

据笔者观点,公务员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和研究获得知识产权和其他利益。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撰写文字作品、进行技术创新获得稿酬、奖励、专利费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翻译服务来获取收益。这些外部收入是受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合法合理收入。因此,在媒体上写文章、发布微头条、参与问答以获取相应收益是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此外,只要注意确保私密性,不泄露工作私密信息,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务员也可投稿视频获得收益。创新通常受到社会各界的推崇,掌握社会资源并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更应被鼓励创新。然而,必须强调经得起检验的真正创新,而非用于掩盖非法收入的手段。

石悦是《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他是一位公务员;秦明是《法医秦明》的作者,他是一位公职人员。他们通过写作可以合法获得收益,这是他们的两个例子。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mchina520@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aihuoo.com/29774.html